部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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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资(房)产管理、招标、采购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我校资产管理、招标采购、房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

二、负责学校资(房)产、主要设施、教学及办公仪器设备等资产的账、卡管理;组织实施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审批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及报失;做好学校资产报损、报减等账务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采买、入账、验收、贴标和数据管理等,对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进行统计分析和动态管理。对资(房)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学校土地、房屋资源的台账管理工作;对学校所属的房屋进行管理、调配。

五、负责学校用房钥匙管理,借、还等工作。

六、负责学校所有用房调配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等资产的申请审核、招标采购或零星采买及合同签订、审核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协调工作。

九、参与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论证、新建楼宇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