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还
一、读者凭人脸识别信息通过图书馆门禁系统进入馆内借阅。
二、不得代借、转借他人。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在二楼服务中心办理借阅手续。
三、读者在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交由工作人员处理。
四、借书册数与期限的限定:
(一)教职工:可借阅册数为20册,借阅期限为90天。
(二)学生:可借阅册数为5册,借阅期限为30天。
五、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六、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七、学生在外出实习前提前归还图书,或到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
八、期刊、报纸仅供阅览,不能外借,可在阅览室阅览。
九、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有遗失、涂画、污损等行为。
十、学生毕(结)业或教职工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图书借阅等服务将终止提供,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权限方可恢复。
(一)逾期图书未归还。
(二)丢失图书未赔偿。
(三)其他违章行为。
续借方式:读者可携带所要续借的图书二楼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