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冀教职成〔2010〕22号文件规定,为着力加强我校中专学籍管理工作,维护我校学生合法权益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同意对李宇泰等102名学生做相应的学籍异动处理,其中信息变更1人;复学1人;休学5人;转学2人;自动退学29人;退学64人。并上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的形式问教务处反应。电话:0311-82280920。
教务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