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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佚名时间:2019-10-07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9〕12号)的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和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有一定校企合作工作基础的专业均可申报。原则上各二级学院至少选择1个专业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项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以各二级学院主干专业为主,且前期具有一定校企合作工作基础的专业优先。综合考虑国家现代学徒制发展战略及学校办学定位,合理选择有条件、基础好的优势专业、特色专业重点发展建设。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继续进行现代学徒制专业建设。

三、工作重点

通过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模式改革、管理机制建设等六个方面的探索与实施,建立企业和学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六个方面的具体建设内容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9〕12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采取项目申报、学校遴选的方式进行。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现代学徒制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试点工作的重点建设内容、实施步骤、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重点探索双主体育人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二)各院系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9〕12号)(附件1),提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任务书(附件3)和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报校企合作处办理申请立项手续。

(三)校企合作处负责进行初审,并组织教务处、招生就业办、人事处、资产处、财务处共同审查项目。而后组织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校级试点专业。评审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行文下达项目批复文件。批准立项的现代学徒制项目,项目负责人签订《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附件5)。

(四)试点原则上建设期为3年,校企双方依据签订的协议严格按照项目建设任务书组织实施。校企合作处将会同教务、督导、资产、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学校对项目实行绩效评估,原则上每年一次。

(五)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建设项目按照学校校企合作项目对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以选取项目建设过程中某一项内容申报学校校级或省厅级课题,具体建设经费可在申报书上标注。(具体课题申报参照学校科研处相关规定申报)

五、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于2019年11月15日16:00前将立项申报书、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等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盖章后并附电子版报送校企合作处进行初审。

联系人:赵老师(0311-85860952)

电子邮件:531571904@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

2.实施方案书写要求

3.《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样表)》

4.《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5.《现代学徒制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校企合作处

201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