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和管理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学校主要选取全国高职高专示范性教材,同时为加强教材建设工作,也鼓励教师编写突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反映我校专业教学特色的高质量教材,以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规范教师自编教材,特制定本办法。
自编教材是指由我校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材建设需要,主编、参编、自编用于教学过程的可纳入教材管理范畴的文字教材,包括正式出版教材和学校自印教材。具体范围要求如下:
(一)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确定为新开设课程且无相应正式出版或无适用的教材;
(二)有已出版教材,但没有配套的实验实训教材,需要补充编写的;
(三)反映我校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的精品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水平、教学改革成就的新教材或补充教材;
(四)结合教学改革,在内容体系方面有重大突破、反映先进高职教育思想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材。
(一)提倡我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合作编写适用于我校的教材,主编应具有讲师及以上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
(二)自编教材的编写要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教学适用性。尽量反映本专业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全面、准确的阐述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要贯彻理论够用为度,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以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自编教材应遵循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目标要求。基础理论教学内容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实践教学设计要充分体现工学结合、任务驱动、教学做一体化等能力培养模式。
(四)自编教材应当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本门课程教学内容与其它课程教学内容的关系。
(五)自编教材要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数据、图表和资料准确、可靠且与正文联系密切,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要符合国家标准。
(一)教务处每年4月份和10月份组织自编教材评审工作。自编教材分为拟编写和已形成初稿两种形式,参照以下评审程序执行。
1、拟编写评审程序:由编写者填写《自编教材编写申请表》(附件1),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初步审批,汇总后报送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经学校送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即可开始编写。
2、已完成初稿评审程序:自编教材评审申请者填写《自编教材评审申请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将评审表及送审教材书稿或样书一本报教务处初步审批,汇总后报送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经学校送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由教务处联系相关出版社进行出版。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全校课程建设总体规划、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等情况,以及各学院、教务处的意见,予以审核和认定。
(二)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教材,不得向学生发售。
(一)经学校审批通过的自编教材,学校给予教材编写者资助。资助支付标准为:1.教材按每千字20元标准支付稿酬。2.如果教材每学年使用量超过千册,按自编教材总实洋的10%额外支付稿酬。
(二)学校鼓励教师主编或参编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由我校教师任主编获准正式出版并被学校选用的教材,学校将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该书的书号费用。教材正式出版并售出所产生的收益归学校所有。
(四)由学校资助出版的自编教材是教学的需要,其版权属于职务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