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值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10-30  浏览: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学校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将实行“分校区值班”制度。并在原值班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请各单位和人员认真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分校区值班”制度

学校实行“分校区值班”制度。卧龙校区将继续实施校、院(二级单位)的两级值班制度;学府校区将继续实施校、二级单位(各学部、各部门)两级值班制度卧龙校区值班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学府校区值班由学府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一)卧龙校区值班安排

卧龙校区校值班人员由1名校领导、1名中层干部和1名值班员(男教工)组成。校值班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学工秘书,团总支书记)每天至少安排1人值班,教务处(教学检查值班)、学生处(学工干部值班安全稳定工作处、后勤服务集团、医务室值班人员由本部门自行安排,于每月倒数第5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将下月值班表发送至党政办指定邮箱。

(二)学府值班安排

值班人员1名校领导、1名行政(科级以上)干部和1名值班员(男教工)组成。校值班表由学府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

各学部学部主任、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学工秘书、团总支书记)每天至少安排1人值班。学生管理中心(学工干部值班安全稳定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值班人员由本部门自行安排,于每月倒数第5个工作下午17:00前将下月值班表发送至办公室朱悦老师;学工值班人员统一汇总后于每周一下午15:00前将本周值班表发送至学生管理中心黄峥峥老师

二、值班人员安排

)校领导

校领导实行每周一至周日轮流值制度。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与其他校领导置换代替,并告知党政办公室/学府校区办公室。值班期间领导全天候、全面负责学校当天管理工作,检查当天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召集值班中层干部、值班员及当日其他值班人员做好校园巡察工作

(二)中层干部、值班员值班

中层干部、值班员实行滚动式轮值制度。其中,中层干部值班由男女中层交替值班。原则上,中层干部、值班员均不得随意调换值班日期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经班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替、换班,并提前1个工作日到党政办公室/学府校区办公室备案。值班期间协助值班校领导做好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值班期间的情况记录。

(三)相关二级单位人员值班

相关二级单位人员值班时间、值班相关要求与学校值班同步。

三、值班具体安排

校区

值班时间

值班地点

值班司机

卧龙校区

1.工作日:

16:30次日8:00在值班室值班,次日8:00至次日16:30值班电话值班;

2.休息日:当日16:30至次日16:30在值班室值班;

3.节假日(三天及以上)卧龙校区由安全稳定工作处负责;学府校区由安全稳定中心负责。

值班中层:

图书行政楼108

白班:

崔敬先

值班员:

图书行政楼101-1

夜班:

周义飞

徐鹏璐

学府校区

行政楼112

     王西国

    四、岗位职责

1.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值班室电话铃响三声内必须接听,文明、礼貌、准确、精练应答,做好相关记录和处理工作并对所接重要电话做好记录:来电单位、时间、授话人、联系电话、来电事由(事件、时间、内容、地点、周期等项)及时报党政办公室(赵振新/学府校区综合办公室(石光,必要时呈报班校领导。

2.处置突发事务。值班人员要做好紧急事务的处置工作。发生紧急事务时应及时处置,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必要时向班校领导汇报,并根据值班校领导指示,协助开展应急处置。

3.巡察校园。校领导带队,召集值班中层干部、值班员及当日其他值班人员做好巡察工作,巡察要深入到公共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监控室、学生公寓区、食堂、商业街等重点部位,并做好巡察记录。

4.检查晚熄灯情况学府校区校领导带队,召集值班中层干部、值班员组织学工值班人员检查学生晚熄灯情况,并做好记录。

5.检查晚自习情况(卧龙校区)。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检查晚自习情况,并做好记录。

6.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值班人员要与学生处/学生管理中心安全稳定工作/安全稳定中心、后勤服务集团/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相关部门值班员做好有效对接联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联动,第一时间处理。

7.交接班工作。值班结束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交接班,做到交班清楚,接班明白,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

、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确保固定值班电话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不得随意私自占用。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处理事件要合情合理,讲文明有礼貌,杜绝简单粗暴。

2.值班领导及全体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坚守岗位、不脱岗、不迟到早退严禁私自替岗、换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领导请假。

3.参与巡察校园人员应尽职尽责,按时到岗、守岗。在巡察期间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登记,不能及时处理落实的,报告相关领导处理。

4.各校区值班室配有简易被褥用品,个人洗漱用品请自行准备。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卫生清洁,爱护室内公共物品。

5.全体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对因违反职责而导致责任事故发生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值班补贴

学校对各级各类值班人员给予一定值班补贴及餐补,具体标准及发放事宜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本规定2023111日起实施,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