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唱响青春和爱国主旋律,充分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的青春风采,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音韵飞扬·星梦启航”第十一届财经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音韵飞扬·星梦启航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8日-5月16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学生
四、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贴近青春校园生活和审美需求,突出表现新时代青年的优良风貌。
五、活动安排
(一)初筛:2024年5月9日
本次大赛将设置初筛。清唱30秒,评委根据各二级学院参赛者表现评分,遴选出排名前16名的学生进行校级决赛。
(二)半决赛暨总决赛:2024年5月15日
1.本次大赛设置半决赛暨总决赛。
第一轮:同台pk晋级半决赛
具体要求:16位选手两两PK,共8组。歌曲限时3分钟30秒。分数取高,十六进六,前6名获胜选手直接晋级。
第二轮:个人演唱复活赛
具体要求:第一轮后10名选手个人清唱演唱。限时1分钟。分数取高,前6名选手复活晋级,后4名选手直接淘汰。
第三轮:个人演唱排位总决赛
具体要求:晋级12位选手个人演唱一首歌曲,歌曲限时3分钟30秒。现场评委根据参赛者表现评分,并根据得分评选出十佳,前3名为冠、亚、季军。
2.在本次比赛活动中,特设“音韵飞扬·星梦启航”歌手大赛奖项,凡是参加总决赛的选手,将单独设立个人的优秀奖,以资鼓励。
注:各阶段时间安排均为暂定。
六、奖励办法
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按照第二课堂管理办法,23级给予15学分,22级给予10学分,认定为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模块中的文化艺术活动。
七、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认真研究歌手大赛活动方案,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有序开展活动。
(二)各二级学院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引导学生积极行动起来。
(三)半决赛暨总决赛选手歌曲伴奏请于5月13日前交至团委邮箱。
初筛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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