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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科技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6-03 浏览次数:

各系部、各处室:

河北省科技厅已发布了《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简称《指南》),为做好我院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参见附件)明确了申报的总体要求,公布了各类计划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中申报须知部分和各专项计划具体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限项要求

1、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 项,其中只限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1 项和作为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1 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项目1 项。

4、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5、同一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各系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并于6月30日之前将《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用户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发至827228125@qq.com。教学与科研处将统一给项目申请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以往开通过用户名、密码的申请者不得重复申请。

2、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请人登录”(建议使用IE8、9浏览器),登录后请首先将各项信息完善;然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选择要申报的计划类别,填报时请准确选择“指南代码”,选择错误将无法受理。

3、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

4、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后请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反馈意见和申请书状态,待教学与科研处提交后方可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指南》要求,多类项目优先资助企业,鼓励我校教师积极联合企业进行申报,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上传。

2、项目组成员中有校外人员参加的视为有合作单位,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书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如果1小时内无操作,系统会自动断开,数据将丢失,因此请申请人在填写过程应及时保存申请书,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

网上项目申报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