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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管理

作者: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

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普通高校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遵循的总体要求、体系要求、教学要求、办学要求、数字化要求以及管理要求等,为办好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提供了重要依据。

抓住“根本点”:办人民满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深化改革,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是落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时代要求,是推进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学习型社会的路径选择。《意见》以高质量为统领,以整体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指导”“育人为本,提高质量”等基本原则,将有力推动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更加坚定地走上公平与质量并重的发展道路。

紧盯“关键点”:健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体系,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深化改革与持续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设计,需要打出一套“组合拳”。《意见》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原则、目标、路径、措施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有针对性地破解办学定位、发展方向和教育质量保障等方面的“老大难”问题,补短板、强底板,将促进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定位更加清晰,公益属性更加凸显。

强化“着力点”:明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攻坚领域。当前,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技术创新,对人才的类型、规格和层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意见》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并以优化办学形式等内涵建设要求为抓手,明确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为适应快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意见》还专门就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作了重点部署,要求着力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

筑牢“保障点”:压实地方与主办高校的办学责任。江苏始终重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强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秉承“公益服务、规范办学、深化教改、提质创优”的基本原则,明确由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各设区市教育局承担属地监管责任、各举办高校承担办学主体责任。同时,注重抓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