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籍排查工作安排,交通工程学院现对长期未履行学籍相关义务的学生开展学籍清理工作。《石家庄财经职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第五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详见入学须知),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在学院规定报到日期之前向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二级学院)请假,并向教务处备案,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各二级学院应当在新生报到2周内统计未报到学生情况,上报教务处;第十二条: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除应携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夏印件、准考证及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家长意见及联系方式外,还应携带:(一)创业的学生应提供工商登记材料或其他佐证材料;(二)因病的学生应携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三)其他特殊原因应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材料。第十三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2周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院要求或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按要求修完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内容,未完成学业的;第四十四条第(四)款未请假离校或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
经核查,范少泽、成子谦、韩正3名同学存在以下情况:
范少泽、韩正自2024年9月未按要求修完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内容,未完成学业;成子谦自2022年9月起无故未按期入学,长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位同学已达到退学处理标准。现进行通告,通告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0日,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通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按《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办法》办理。若逾期仍未联系,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