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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室党支部书记 工作室中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9-14 [来源]: [浏览次数]:

党总支(支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室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22]2号)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中期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入选学校“双带头人”教室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创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事项

(一)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室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4列出的指标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重点围绕抓好党建主责主业、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进行梳理,总结建设成果、成功做法、特色经验。

2.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3.示范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一是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二是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三是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方面。

(二)验收步骤

1.各创建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总结,于92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将所有资料的WORD版本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XX学院+“双带头人”工作室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dj2022420@163.com。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党政办720室。

提交材料:

1)自评报告书,字数控制在3000字内,应附相关支撑材料如文字、图片、视频等见附件2

2)一份2000字以内创建工作典型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3

2.学校评估考核。学校党委将于10月组织专家采取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工作,对各创建单位提出审核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评估考核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和要求,准备自评报告与支撑材料,确保评估考核工作进度。

2.各创建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经验,及时整改问题,巩固建设成果,强化品牌塑造,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3.做好总结宣传展示、推广“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好经验好办法,提升示范成效,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0311-82280596


附件1:“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名单

附件2:“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工作

自评报告书

附件3:典型案例要求

附件4: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中共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