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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6-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共石家庄财经职业学

院委员会文件

院党字[2014]8号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保证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实现党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和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定,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讨论学校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研究讨论党委换届选举,内设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先、优、模”评比,出国人员政治审查等重大事项;

4.研究处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

5.指导学校职代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统战、老干部工作等重大问题;

6.其他需要党委会讨论审定的重大问题。

二、议题确定

1.党委会议题由学校党委书记确定,其他党政领导可以提出需要党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的建议。提请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承办部门与主管部门工作的校党委委员沟通后,提前一周报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报请党委书记审定后,将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2.上会讨论的议题,凡属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事项,承办部门必须经过充分地调查研究,提出论证材料、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或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3.凡已确定上会研究的议题,承办部门需按党委委员人数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提前3天报送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连同会议议题分送党委成员和列席会议人员。

3.提请讨论的议题如涉及多个部门,由主办部门牵头沟通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提交会议讨论。

三、参加人员

党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的列席人员,党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四、会议召开

1.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书记不在又急需召开党委会时,由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

2.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及参会人员后,党委办公室负责将党委会议召开时间列入周工作日程安排表,并印发通知给参会人员,需要作出决议的较大或较复杂的议题,要向党委委员通报情况,呈报有关材料,做好议事准备。

3.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需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形成书面材料在会前提交给召集人。

4.党委会依据有关文件规定,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并视议事需要通知有关部门派员出席。列席人员在相关问题讨论结束后即告退席。

5.党委会议题涉及党委委员或列席者本人以及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关系的职务聘任、奖惩等,需本人回避的问题时,党委应通知其回避。

6.党委办公室主任对会议进行协调服务,秘书记录,并将记录存档备查。

五、议事程序

1.党委会议事一题一议,由承办议题的部门和主管部门工作的委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委员根据说明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2.会议议事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经应出席会议的党委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果会议议题陈述不清,难以议决,或讨论意见不集中、不宜议决,应暂缓议决,待时机成熟时再行复议。对影响党委作出决定的有关问题,会后应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3.如果讨论意见基本一致,会议主持人归纳决定意见,会议通过。对议决事项允许有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但会后不能发表与集体决定相悖的个人意见。

4.党委委员因故未能出席会议,会后由主持人或党委办公室主任传达会议内容。

5.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原则,对会议过程和内容予以保密。

6.会议期间,不接待来访。

六、决定或决议的执行与反馈

1.党委会决定或决议一旦形成,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委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

2.党委委员对会议决定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定或决议未作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3.党委决定或决议在执行中如遇到新的情况难以继续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在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党委会通过。

4.党委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对不主管的工作要积极配合,保证党委决定或决议的顺利实施。

5.党委决定或决议的事项,一般以文件、纪要形式印发有关部门。

6.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党委会决定或决议进行督办落实,并按要求向党委反馈落实情况。

7.查询党委会会议记录和纪要须经学校党委书记批准。

中共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