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习就业 >> 正文

会计与金融学院 关于成立就业指导与服务办公室的决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及专业优势,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切实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推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史耀雄

副主任:王瑛

成 员:王泽普(专门工作人员)、贾九龄、李佳玮、张俊娟、丁岩、张瑜、马爽、赵娜、宋贞、侯凤、马兰李晓宁、赵秋娃、李文洁、王鸿瑜、张艺璇、苏夕雅、范倩倩、王柏慧、宋云梦、潘文艳、王子浩、张宇康

李钰

二、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河北省、学校等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负责学院就业创业的各项具体工作。

2.研究制定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开展访企拓岗,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填写访企拓岗工作进度;建立并巩固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及企业资源库,初审、报送入库企业资质等材料,签订校企实习就业合作协议,不断拓展就业渠道,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4.组织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价值观;积极开展重点群体帮扶行动,审核、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困难毕业生得到有效帮助。

5.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系统、平台管理,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和数字化能力。

6.负责本学院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负责统计毕业生生源情况,审核“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就业信息、资料,确保就业信息真实准确。

7.加强学院毕业生就业网络等平台建设,科学制定招聘计划,组织本学院开展多种形式校园招聘活动,使就业招聘活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宣传,及时发布相关新闻。

8.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就业创业大赛,实施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开展就业创业咨询与培训,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9.开展与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反馈用人单位、毕业生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建议和要求,为加强学院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依据。

10.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协调处理好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时为毕业生办理各项手续。

11.统筹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妥善移交和保管毕业生档案,负责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

12.定期组织开展专题会议,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经验典型做法,形成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

13.完成与就业创业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